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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召开党委会学习贯彻甘肃省纪委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部署

发布日期:2015-09-23 09:51:26 点击次数:793次

 

2015年9月22日,我院召开党委会,学习贯彻甘肃省纪委《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甘纪[2015]79号)和甘肃省有色地勘局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部署的通知》(甘色地党[2015]83号)文件精神。会议由党委书记任晓东主持,院班子全体成员参加,院党政办公室、党群工作部、纪检监察科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任书记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两份文件。学习结束后,任书记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部署。
会议要求,我院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,坚决杜绝两份文件中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内容,对部分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不收敛不收手的,要严查严办,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对在此期间违反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规定的科级干部,由院党委、纪委进行诫勉谈话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免职等处分;违反规定的职工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。
根据会议精神,现将两份文件相关内容发布如下,请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阅读学习,严格禁止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行为。
  
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关于
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中秋
国庆期间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
专项行动部署的通知
甘色地党[2015]83号
局属各单位党委、局机关党委:
现将《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甘纪〔2015〕79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,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党委高度重视,落实“两个责任”
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,迅速召开党委会议,认真学习传达省纪委(甘纪〔2015〕79号)文件精神,扎实研究部署本单位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工作。同时利用印发文件、宣传专栏、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,迅速将省纪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。
各单位党委、纪委要紧密结合实际和专项行动要求,聚焦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地生根,增强抓班子、带队伍、管干部的自觉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切实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要求的最后一道防线,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、“一案双查”的责任制度。
二、紧盯“两节”节点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
各单位党委要结合中秋、国庆两节期间“四风”易发、多发以及群众最为关切的特点,高度重视,绷紧“两个责任”这根弦,紧盯“两节”节点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。一是做到招呼在前,提醒在先,抓早抓小,做好“事前预防”;二是切实加强日常检查,执纪监督,回应群众关切;三是对节日期间群众反映出的“四风”问题,要高度重视,快速响应,快查速办;四是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不收敛不收手的,要严查严办,通报曝光,绝不姑息迁就;五是严肃纪律和规矩,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,依据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的要求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三、实行报告制度,确保行动到位
各单位党委要按照省纪委的要求,严格执行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的报告制度,在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专项行动期间,每周书面专报一次发现、查处的问题线索清单和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(本周一报上周情况),具体材料局纪检监察室。专项行动结束后,各单位于10月15日形成综合报告报局党委。
 
中共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委员会
2015年9月16日
 
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“九个严禁、
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的通知
甘纪[2015]79号
中秋国庆临近,为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省纪委决定,紧盯时间节点,在“两节”前后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实施
专项行动由省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,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。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所联系市州和部门单位的检查工作,省纪委宣传部组织开展“媒体在行动”专题宣传。办公厅、信访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各市州、各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,结合各自实际,尽快启动专项行动,切实抓好落实,
二、时间安排
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,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。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严禁公款送礼,严查通过虚开发票、虚列支出用于公款送礼以及公款购买购物卡、土特产等问题。
(二)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,严查自定政策、自设标准和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。
(三)严禁公款吃喝,严查违规超标准、超范围宴请、接待和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。
(四)严禁公款旅游,严查假借考察、培训、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。
(五)严禁公车私用,严查公车私用行为。
(六)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,严查接受利益关系人或服务对象的礼金、礼品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等问题。
(七)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严查在操办婚丧喜庆中借机敛财、损害公共利益以及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。   
(八)严禁奢靡浪费,严查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等问题。
(九)严禁参与赌博,严查参与各类赌博和以赌博形式借机敛财等问题。
四、主要措施
(一)明察暗访。以暗访为主、明察为辅,着力发现“四风”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。重点检查高档酒店、私人会所、大型商场、土特产品营销单位(市县两级各抽查3-5个)。
(二)核查线索。对发现和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。
(三)追究责任。对发现的“四风”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在固化主要证据后,根据职责权限,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,监督“两个责任”问责到位。
(四)释放信号。组织开展“媒体在行动”专题宣传,协调新闻媒体跟踪报道,发现问题线索,曝光典型案例,向社会释放有案必查、严查快办,有责必问、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。
(五)传导压力。针对发现的“四风”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,及时就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化“三转”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要求,把责任和压力进一步传导到基层末梢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合计各单位要把开展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严查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纠正“四风”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,主要领导亲自负责,结合各自实际,切实抓好落实。对落实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力,对本部门本单位“四风”问题不监管、不预警、放任自流的有关领导干部,以及我行我素、不收敛不收手、心存饶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,从严从重严肃处理。
(二)省纪委有关厅部室要加强协作配合。对市州的检查做到全覆盖,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的检查面不少于20%,一些重点单位必须检查。宣传部负责制定“媒体在行动”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。同时做好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,抓好中秋国庆期间查纠“四风”问题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(三)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、查处的问题线索清单和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,每周筛选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不力及其它典型问题予以剖析,形成剖析材料,报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,工作情况要及时与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沟通,保证工作协调有序推进。